➤房源信息
房源点 区域 户型 套数 总套数 建筑面积 月租金标准(元/㎡) 物业管理费标准(元/㎡/月) 预计交付使用时间 泰安花园 天河区 一房一厅 4 4 46.2-47.44 33 1.36 已建成
➤具体房源情况
区域 房源点 户型 栋号 房号 建筑面积(㎡) 总套数 是否带电梯 月租金标准 (元/㎡) 天河区 泰安花园 一房一厅 B 2211 46.2 1 是 33 D 1105、1404、2704 47.44 3
➤配租顺序原则
●公共租赁住房按如下先后顺序进行配租:
1. 优先配租对象;
2. 第一序列轮候对象;
3. 第二序列轮候对象;
4. 第三序列中曾参加我市2010年公共租赁住房调查的对象;
5. 第三序列的其他对象。同一配租顺序的申请对象之间按轮候号先后排序。
●优先配租对象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
1. 属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
2. 属孤寡老人家庭;
3. 有家庭成员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
4. 属自有产权住宅被依法征收(拆迁),并已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家庭;
5. 属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人员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
6. 属区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
7. 属市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
8. 属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9. 离婚妇女;
10. 原承租侨房被发还业主,已腾退原承租房屋的家庭;
11. 市、区政府举办的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年满18周岁以上未婚孤儿;
12. 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并在本市养老护理机构工作的养老护理员;
13. 轮候时间超过3年,未获配租资格的家庭(不含未参加配租意向登记的家庭);
14. 居住无法出售的国有“僵尸企业”存量公房的职工;
15. 现役军人(军队离休干部、退休干部),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转业复员军人及其他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16.申请公租房保障时,属于参加隔离酒店工作的在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