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2020年,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647元,粤东西北11个地级市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334元,梅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097元。
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必须按职工本人实际工资、薪金收入总额(在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内)为缴费基数申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2941元/月,下限为3800元/月。单位缴费基数按本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核定。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为起薪当月工资。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规定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由本人根据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申报。
(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1291元/月,低于21291元的应如实申报,但不得低于梅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2021年12月1日起)。单位缴费基数按本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核定。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为起薪当月工资。
(三)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基数按本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核定。
缴费比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4%,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6%;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二)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基准费率为0.8%,在实施浮动费率的基础上,再按省规定进行阶段性下调,调整后的费率分别为0.32%、0.48%、0.8%;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0.2%。
(三)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在实施八类行业基准费率浮动档次和浮动办法的基础上,再按省规定进行阶段性下调,调整后的费率期间为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