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受理条件:
1.劳动者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劳动者已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到粤东西北地区就业且符合上述相关条件的,也可申请本项补贴。
办理窗口: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地点:阳江市二环路208号(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阳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办公电话:0662-2236366、223123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