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4月19日,扬州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增长的补充意见》,共16条政策措施,具体包括应对疫情冲击的阶段性举措、针对困难行业新出台的纾困政策、拓展“扬州惠企40条”的细化落实措施等,针对性更强,政策力度更大。
对承租市、县(市、区)公有房产(包含国资委、机关事务管理局、供销社、工会、人防所属的各类公有房产)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扬府办发〔2022〕29号文件减免3个月房租(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减免6个月)的基础上,顺延6个月按50%比例缴纳房租。鼓励和倡导非国有物业业主与租户共克时艰,协商免租、减租和缓租。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