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由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3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23日起施行。
一、育儿假
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各10天育儿假
二、产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
(1)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延长产假60天,共计休158天
(2)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延长产假90天,共计休188天
(3)丈夫享有15天护理假
注: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
三、婚假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15天
注:国家规定婚假为3天
*备注: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