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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济宁市贫困生救助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24 21:32:39
The Beginning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惠及范围: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申请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经过确认的奖扶对象,现行奖励扶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含市利益导向政策提高的20元)。

  办理程序:

  每年3-4月份集中办理。具体程序为:个人申请,村委会审议并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公示,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公布。

  奖励扶助资金到位后由金融机构直接发放至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每半年发放一次。

THE END

TAG:子女  对象  计划生育  农村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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