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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生育险和医保合并了吗?(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了吗)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6 19:07:44
The Beginning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实施意见》。河北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并于2019年底前完成合并实施工作。

  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两险合并实施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在职职工,将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且生育保险待遇不降低。

  生育津贴待遇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费、女职工依法合规生育的,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节育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按产假前工资照发,不享受生育津贴。其他用人单位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时间),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女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产假、延长产假、终止妊娠节育假、施行节育措施假期限执行。

THE END

TAG:产假  津贴  女职工  用人单位  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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