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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重复吗 江苏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7-04 17:11:28
The Beginning

  不重复申请。

  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高出的部分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产假工资计算公式

  产假工资=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参保女职工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参加南京市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生产分娩后可按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THE END

TAG:产假  津贴  工资  用人单位  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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